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信州区等共5处资产招租(4年)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5-04-18 11:14:59

受委托,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5042816时(北京时间)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 A栋裙楼2-3层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1、标的名称: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信州区等共5处资产招租(4年)

2、标的概况: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信州区等共5处资产招租(4年)标的信息、起拍价等详见下表:

序号

坐落位置

面积(㎡)

起拍价
(元/首年)

总租金
(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备注

1

思瑞达3号商铺

830

159360

653376.00 

15

在租,租赁到期时间2025年5月31日

2

信州区胜利路42号-3

110

26400

108240.00 

2

在租,租赁到期时间2027年5月24日

3

广信区武夷山大道4号1幢101.102号

234.97

56392.8

231210.48 

5

空置

4

广信区旭日街道办三清山西大道13号2幢108号一层

111.22

24023.52

98496.43 

2

在租,租赁到期时间2025年5月28日

5

广信区吉阳西路88号20栋106-108一层,201-212二层

一层101.92

147237.12

603672.19 

13

空置

二层895.08

合计

2283.19

413413.44

1694955.10

37

/

二、拍卖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且报名,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意向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正联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正联评报字(2025)第0302号评估报告。

2.标的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确认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房屋所有现状,不得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

3.租赁期限:本次拍卖标的租赁年限为4年,统一给予第一年2个月的免租期(免租期在租期内,若因承租方原因或违约导致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须结补交免租期的租金后方能撤场),自签订租赁合同的租赁起始日开始计算。

4.租金的缴付及递增方式:租金按半年度支付,即每6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租金每满2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5.履约保证金要求: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应支付首年度两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届满,承租方未对招租方造成任何损失的,招租方在合同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承租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6.承租方不得无证、违法经营、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7.首期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费用支付时间:拍卖成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产权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后,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

8.成交合同签订时间:付清全部价款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9.标的交付时间:成交合同中约定。

10.起租日、到期日:成交合同中约定。

11.本次拍卖,标的1、标的2、标的4处于在租经营状态。一旦本次拍卖成交,拍卖标的将于原合同到期之后(标的2除外),交付给新承租方,在此之前新承租方不得干预原承租方经营活动,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权。

12.关于标的2的瑕疵说明:原租赁协议于2027年到期,原承租户因市场因素已于招租方达成一致,无条件接受拍租结果即若原承租户来参拍,可享受优先权;若不参拍,则在拍卖成交结束后立即解除合同并搬离。

13.原承租方如未竞得标的,须按照招租方的要求办理交接手续并结清所有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等公共支出费用。原承租户须在终止日次日前无条件搬离标的物,将其所属的可移动的设备、设施搬离、清空,并将租赁标的交还招租方,如原承租户逾期未搬离、清空,则视为原承租户将租赁标的内剩余的设备、设施无偿赠与招租方,原租户不得要求赔偿或补偿。

14.责任、义务:

1)本次拍卖标的租赁年限为4年,租赁期满后招租方若无其他用途则且继续对外出租的,则另行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若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招租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承租方必须结清所有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公共支出费用后无偿搬离标的物,搬离标的物时,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装修及原有配套设施。招租方可无条件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相关费用抵扣,承租方需向招租方支付未履行租赁期限全部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

3)承租方在标的成交后,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如需对房屋进行改建,必须征得招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必须确保标的的安全质量,不得破坏房屋结构,改建方案需递交招租方进行备案。如未经招租方同意擅自施工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且承租方需赔偿因此给招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承租方必须守法经营,不得在商铺内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有相关违约行为,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详细内容在成交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都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5)承租方在经营期限内,必须做好门前“三包”,服从政府创文、创卫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以及处理好周边的邻里关系。

6)标的成交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食品安全等均与招租方无关,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承租方需严格遵守《消防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自主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和安全管理责任。

8)因政府规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招租方须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撤场,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0427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约定金额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在报名截止前汇入指定账户【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01442700016】(以实际到账为准)。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联系电话:18720394737(周女士)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66号凤凰大道佳利花苑13#8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jiangxi.gov.cn/jyxx/trade.html)。

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

                                           2025414